为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北京产权交易所结合业务开展需要,对现行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试行)》及相关竞价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如下:
一、本次制定和完善的规则文件包括:《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操作规则(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上述规则文件自2019年6月18日起试行。自试行之日起受理的实物资产转让项目按照上述规则文件执行。
二、原于2018年5月22日起试行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试行)》及原于2011年5月1日起试行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拍卖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同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