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岭路乡17处不动产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7810时至202479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www.cbex.com.cn 机构名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易达(福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岭路乡17处不动产(详见下表) ,详细情况请查看评估报告。

序号

名称

证书编号

面积

评估价(元)

1

瀑布入口服务区(土地证)

樟国用(2016)第72

17192.00

17243600

2

瀑布入口服务区(房产证)1

樟房权证z字第1101053

94.64

297700

3

瀑布入口服务区(房产证)2

樟房权证z字第1101054

119.38

375600

4

索道下站机房(土地证)

樟国用(2016)第70

1115.01

1203100

5

索道下站机房(房产证)

樟房权证z字第1101058

827.26

5070300

6

索道上站机房(土地证)

樟国用(2016)第71

5185.00

5454600

7

索道上站机房(房产证)1

樟房权证z字第1101055

362.48

1219000

8

索道上站机房(房产证)2

樟房权证z字第1101052

454.96

1875800

9

未建用地(蚂蚁窝酒店)(土地证)

樟国用(2011)第205

33832.00

30009000

10

未建用地(观光电梯)(土地证)

樟国用(2011)第207

2839.00

2035600

11

未建用地(长坑淹没区)(土地证)

樟国用(2011)第208

25896.00

22684900

12

对山村门楼(土地证)

樟国用(2016)第69

19500.00

19753500

13

对山村门楼(房产证)

樟房权证z字第1101051

802.15

2611000

14

峡谷餐厅(土地证)

樟国用(2016)第68

1017.23

1382400

15

峡谷餐厅(房产证)

樟房权证z字第1101057

1466.12

8748300

16

好汉餐厅(土地证)

樟国用(2011)第204

23937.00

25995600

17

好汉餐厅(房产证)

樟房权证z字第1101056

882.60

2968200

总价

 

 

 

148928200

评估价:148928200元,起拍价:104250000元,保证金:10425000元,加价幅度:520000元。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具体情况请查阅评估报告,并请竞买人去现场了解,未现场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拍卖标的目前由他人占用,该拍卖标的成交或抵债后,需待现使用人迁出后再交接。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京产权交易所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2、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6、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竞买人须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开具购房资格证明后参与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日止接受咨询(拍卖咨询电话:18340011597,孙先生),有意者请自行去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去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按照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或财产所有人支付的费用(如水、电、物业管理费等),在存在被执行人或财产所有人无法联系的或不予缴纳的情形时,亦由买受人暂时承担,后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处理。

七、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网络拍卖平台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符合登记条件时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变更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京产权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716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分行,账号:00000002800410000037801663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北京产权交易所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北京产权交易所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北京产权交易所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12-1717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京产权交易所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司法辅助机构:山东盈泰辅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拍卖咨询电话: 18340011597  

法院监督电话:0531-89256639

北京产权交易所技术咨询电话:400-612-1717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一号
    网址: www.cbex.com.cn
    此公告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上发布。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