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8日10时至2024年7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北交互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法院凯发k8一触即发主页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廊坊市安次区安盈路8号汇贤城西区10号楼1单元2802室;
不动产权证号:冀(2021)廊坊市不动产权第0015693号;
建筑面积:76.34㎡;所在楼层:28层,总楼层:28层;有电梯
评估价:535906.8元;
起拍价 :375134.76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 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7月9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贷款业务咨询、展示看样:本院已委托河北速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协助本院一起共同咨询、看样相关辅助事务。专项咨询电话0316-2417777、15383967599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示:
1、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询问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2、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财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3、法院所展示的照片、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登记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并进行实地看样,未咨询且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4、该标的无法实地看样,腾房困难,请买受人谨慎购买,详询法官。
5、请竞买人认真查阅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本规定如不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而参加竞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六、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承担。上述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1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依照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必须具备当地购房资格,如不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而参加竞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买受人在标的物成交后应向法院及时提交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法院确认具备购房资格后领取成交裁定书。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需在北交互联(北京产权交易所线上交易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上支付竞买保证金。北交互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7月16日17时前缴入我院指定账户(户名: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账号:13050170510800002045- 2326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金光道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在2024年7月23日17时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地址:廊坊市安次区爱民西道2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交互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河北速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及贷款服务,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组织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辅助机构及贷款咨询电话:0316-2417777、15383967599。
举报监督电话:0316-2280593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316-2126014安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河北速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316-2417777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5383967599
北交所技术咨询电话:4006028668-9
联系地址:廊坊市爱民西道22号
详细信息可在“北京法院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同步查询。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