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引进有实力的投资人,明确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阳公司”)是否有重整可能,拟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预先披露重整投资人意向招募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破产重整投资权
二、招募须知
(一)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对中海阳公司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三、项目介绍
(一)项目背景
2019年2月26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0114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高宏对中海阳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9年5月30日作出(2019)京0114破申8-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为中海阳公司的管理人。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重整投资人意向招募预披露公告。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中海阳公司2005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2.23亿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获批发明专利80余项,并参与多项太阳能领域国家及行业标准编制工作;公司拥有北京市唯一的太阳能聚光集热工程实验室,并在成都建成全球单线设计产能最大且亚洲唯一可生产全系列型号的槽式太阳能反射镜生产线。
公司核心业务包括太阳能核心装备制造,太阳能光热发电、太阳能工业蒸汽及中低温热利用、智慧综合能源管理;曾参与多个城市及区域的清洁能源尤其是太阳能产业规划设计及电站建设;是光热行业“最早关注,最早布局,最早研发,最早实现产品落地,最早为行业发声”的新能源企业,也是中国为数不多已全面实现光热发电上游核心装备制造、中游系统集成、下游开发运营全产业链布局的企业之一。与此同时,中海阳公司是国内率先取得国际认证、首批获得国家级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批文、第一批设计建设槽式太阳能工业蒸汽系统项目且实现反射镜海外销售的企业。
(三)股东结构
2019年2月28日起中海阳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截止2019年6月17日,中海阳公司股东户数共计1109户,其中个人股东1033户,机构股东76户,前五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本 40.46%,其余均为小股东。
(四)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中海阳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显示,2018年10月31日,中海阳公司资产总额为106820.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为54454.11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190.04万元、应收账款19483.36万元、其他应收账款31772.62万元),负债总额115014.95万元、股东权益为-8194.67万元。
(五)企业优势
1、中海阳公司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光热核心装备生产线;
2、中海阳公司是中国为数不多已全面实现光热发电上游核心装备制造、中游系统集成、下游开发运营全产业链布局的企业之一;
3、中海阳公司是目前中国可全面提供太阳能工业蒸汽方案设计、核心装备制造、建设运营全方位服务的少数新能源企业之一;
4、拥有专业且凝聚力强的核心团队。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网络竞价方式参与竞价。
处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17号北京产权交易所(竞买人可以到处置现场登录系统参与竞价,亦可异地通过互联网参与竞价)。
五、重整投资人条件(具体以正式挂牌公告为准)
1、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五年以上经营年限;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六、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审核);
3、企业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财务章和公章);
4、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具备重组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
5、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ks8凯发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6、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七、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17时。
2、报名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17号中海阳大厦11层中海阳管理人办公室。
3、管理人将依据上述标准,在报名截止日起5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
4、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北交所咨询。
管理人ks8凯发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柳律师 13520865991,杨律师 18514459996
电子邮箱zhonghaiyangglr@163.com
北交所ks8凯发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张金慧 010-83143102
八、正式挂牌
管理人将根据预披露情况,以委托函形式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九、保密义务
对入围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十、特别声明
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管理人诚挚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及投资机构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
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8月9日